2017年6月30日前报废老旧机动车 最高可获补助1.2万

2016-11-22 10:3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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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2日讯 11月21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为鼓励车主尽快淘汰高排放车辆,市财政对政策执行期报废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提高政府补贴额度,对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实施报废的,给予国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0000元、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2000元补贴。 

为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市政府即将对国I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鼓励淘汰的经济政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开拓创新,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创新政策引导方式,助力我市机动车结构调整,推进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市财政对政策执行期报废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提高政府补贴额度,对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实施报废的,给予国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0000元、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2000元补贴;对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报废的,给予国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8000元、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0000元补贴,第一阶段较第二阶段补助标准车均高出2000元,鼓励车主尽快淘汰高排放车辆。

北京市财政局指出,现行《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有效期截至2016年底,符合本政策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申领政府补助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新旧政策交叉期间,淘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的车主申领政府补助的政策就高不就低。

同时,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政府引导,促进金融机构与汽车企业进一步融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淘汰更新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政府搭台,企业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出台更具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使消费者切实得到实惠,加快高排放车辆更新,在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推动机动车市场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市财政组织了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淘汰更新服务银行团的公开招标,有建设银行等14家银行入围。届时,入围银行将制定实施降低车贷利率、降低信用卡分期费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等金融政策,并加快放款审批,向报废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并更新新车的车主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消费者更新车辆。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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