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北京抽查842家单位 15家单位环境违法遭到处罚

2016-11-16 13:2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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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16日讯 11月15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前三季度共完成固定污染源和建设项目随机抽查842家次,发现环境违法单位15个,所有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查处。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市环保局从今年2月份开始对全市重点固定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7月起又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抽查范围。截至9月30日,市环保局共开展随机抽查842家次,发现环境违法单位15个,所有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查处。

这15家环境违法单位分别是:

2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海淀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分别处20.4985万元和10万元罚款。

2月26日,大兴区北京万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10万元罚款。

2月26日,房山区北京府东里利民供暖服务中心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六十日内改正,处10万元罚款。

3月17日,门头沟区付家台中心小学煤堆、渣堆未有效覆盖,产生扬尘污染,门头沟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3月25日,昌平区北京亿荣铝塑型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昌平区环保局责令整改。

3月28日,顺义区蓝星东丽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废水排放超标;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分别处14万元和2万元罚款。

3月29日,海淀区北京盛天龙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1万元罚款。

4月13日,通州区北京潮河印刷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1万元罚款。

4月20日,大兴区北京众合至诚橱柜有限公司喷漆房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大兴区环保局对其进行查封,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

4月21日,海淀区北京昌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5000元罚款。

6月16日,大兴区北京鑫港制衣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大兴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6月20日,经济技术开发区拓普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开发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分别处2万元和1万元罚款。

7月27日,顺义区北京羽佳天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迁址项目未按规定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市环保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8月21日,昌平区北京蓝天绿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5.5万元罚款。

9月13日,密云区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市环保局正在处理。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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