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龙川县“廉租房诈骗案”始末:400多人咋就被个混混骗了

2016-11-15 14:48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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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400多人咋就被个混混骗了

为追讨回10多万元的“买房钱”,家在龙川县城老隆镇的邹群英已奔波一年多。自从她和一群和她一样的受害者,以“讨钱”名义强行住到收她钱的黄立新家一周后,她们已明白,从黄立新手中拿回钱已毫无指望。

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期间,河源市龙川县一伙人以帮忙申请廉租房为幌子,在该县各乡镇招摇撞骗,称只要上交3.5万元至6万元左右即可“购得”一套两居室或三居室廉租房,如到兑现时限交不出房则全额退还。

短短一年多时间,受骗的有400多人,据估算受骗金额高达上千万元。该诈骗案东窗事发一年多,绝大多数受骗者依然没有追回被骗钱款。

天上“馅饼”变“铁饼”

2014年6月底,邹群英同事的干女儿魏某找上门,说她的一个熟人有关系弄到廉租房名额,只要交点“介绍费”就可以帮邹群英弄到一套。很多有房子的人都通过这种关系弄到廉租房了,二房一厅要4万元,三房一厅要5.8万元,“如果搞不到,一分不少全额退钱”。

邹群英立即将此“好事”告诉她住在农村的哥哥,然后她哥哥又将“好事”告诉了其亲家。“两家人一直在农村,如果在县城有房,就和我一样是城里人了。”邹群英说自己当时是这样想的。

10多天后,邹群英的哥哥及其亲家两家人借到足够的钱,邹群英带他们到魏某家里,魏某再将他们引荐给自称能搞到廉租房名额的黄立新。黄立新收钱后,写了两张收据给他们,并告知交房时间在2015年3月至6月左右。

到了2015年3月后,邹群英经常打电话给魏某和黄立新问交房时间,对方总是回复“还要等等”。到了6月,邹群英发现两人都不接电话,甚至关机。

2015年6月,龙川县廉租房申请名单公示,交钱购房者无一在榜。2015年7月,龙川县公安局通报:成功破获一起以介绍购买廉租房为幌子的团伙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缴赃款240万元。之后,首犯被龙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另外3名被取保候审,已被移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两家共10万多元打了水漂,至今仍一分未追讨回。被骗钱的亲戚对邹群英多有怨言,并将追逃钱款的责任归给了她。

与邹群英一样,铁场镇50来岁的曾国光,经他介绍的9户人家拿不回钱,并将责任抛给了他。据称他的上线收了30多户的钱,本来好好做着生意,长期外出躲债。

同样,铁场镇货车司机戴燕锋介绍7户亲戚,铁场镇手机店主邹伟星介绍10户亲戚,回龙镇骆田小学校长骆汉华介绍3户等等,案发后他们的“上线”均因涉及户数过多而无法退款,也均跑路外出躲债,无法联系。而留在家中的他们却被亲戚逼得焦头烂额,各自只能拿着各自的收据,期望能以某种方式追回被骗钱款。

古怪而疯狂的“链条”

龙川县铁场镇离县城老隆镇40公里,近一年多来,众多受骗群众多次到镇上的铁场中学,找英语老师黄建华和语文老师钟远芳讨要被骗的钱。黄建华有15年教龄,钟远芳有20年教龄,两人均在此校教书超过10年。

据龙川县公安局于2015年7月对该案的通报得知,刘明洲、李谷英、黄建华、钟远芳等人以介绍购买经济保障房的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取400多名受害者购买。其中,仅黄建华一人就骗到360多名,获利300多万元,钟远芳作为黄建华的“下线”骗到130多名,获利50多万元。

近日,黄建华向记者表示,整个诈骗案由刘明洲发起,刘明洲骗了李谷英,李谷英又骗了他,他自己受骗后又骗了别人,如同传销一样一层一层地扩大行骗范围,“上线”利用亲朋好友发展“下线”,“下线”再利用亲朋好友发展“下线”,层层通过“抽钱”获利,只要这诈骗链条的最顶端一断线,就会发生连锁反应,导致最终受害者的钱很难追回。

黄建华说,2014年3月,他的远亲李谷英说,她的儿子有个铁哥们叫刘明洲,其叔叔是龙川县民政局局长刘通洲,交一定费用可以申请到廉租房的名额。“正好我正在为办理母亲低保的事发愁,李谷英就托刘明洲帮忙,结果很快就办好了。”黄建华说,自此他就相信了刘明洲“具有很大关系和能量”,便开始告诉亲戚可以花钱买廉租房名额。“反正刘明洲和李谷英保证过,弄不到廉租房名额就全额退款,也不会损失什么。”黄建华说。

到了2014年4月底,黄建华已为10余名亲戚购买廉租房名额,其中包括他的四个亲姐妹、亲姨妈等,另外他也以母亲的名义为自己购买了名额。李谷英交代黄建华,二房一厅的价钱一般为1.5万至1.7万元,三房一厅为2.8万至3万元。黄建华将钱交给李谷英,李谷英从中截留一定比例的中间费用后交给刘明洲,而刘明洲则负责通过他的关系搞到廉租房名额。

黄建华在帮自己亲戚购买名额后,从2014年5月开始,便开始将此事私下透露给一些关系密切的同事和朋友。最后,他的同事钟远芳老师发展出130多名“下线”,他已认识10多年的朋友黄立新发展出40多户。他因家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而认识2年多的热水器店老板吴以周发展出30多户,还有一些知晓此事后主动找上门来要求作“下线”的人。

“我也提取中间费用,李谷英告诉我提取的多少由我自己把握。”黄建华说,他每个名额按李谷英定下的标准交钱,而他下面的中间人则按黄建华的标准给他上交钱,“抽头”多少也由中间人各自掌握。记者从近百份受害者手中保留的收据统计,基本每名受害者交出的钱从3.5万到6万元不等,此案400多名受害者的涉案金额可能高达近2000万元。

“简直荒唐!”龙川县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简称“县解困办”)主任黄国强说,2014年6月左右,他们已听到一些关于“购买”廉租房名额的传闻,当时专门通过报纸和电视等形式进行了防诈骗宣传。“廉租房的相关事务归县解困办负责,不归民政局负责。”黄国强说,他们的相关宣传似乎对偏远乡镇农民起的作用不大,就连他们部门同事的一些亲友也“购买”了廉租房名额,不少人也咨询过他们,但是只有一个人因为相信他们,而在案发前及时找“上线”要回了全款,“在案发一年多后,还有2个新的受骗者过来咨询。”

原来他是这样的“叔叔”

该案因刘明洲而起,刘明洲何许人也?据被骗群众反映,他们基本没有人在案发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黄建华回过头想想后说,他们才见过几次面,他其实不知道刘明洲的底线。

而刘明洲到底有没有个叔叔是龙川县民政局局长?民政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明洲与局长刘通洲是同村人,两人并没有亲戚关系,只不过由于两人同姓和辈分的关系,刘明洲叫刘通州“叔叔”。“刘明洲不过就是地方上的小混混和骗子。”该负责人说,民政局不负责廉租房相关事宜,可惜骗子仍然能通过“民政局长能搞到廉租房名额”的说法骗过很多人。

记者赶往龙川县公安局,经该局确认,刘明洲确为该诈骗案首犯,其共获得600多万元赃款,骗取的钱已被挥霍一空。刘明洲于2015年9月15日被移送起诉至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已被龙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刘明洲受到了法律制裁。可是一年多后,这张已破的谎言大网依然挂住他曾网住的400多名受害者。

龙川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于2015年7月10日依法将李谷英、黄建华、钟远芳等人提请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李谷英、黄建华、钟远芳作出不批准逮捕。2015年7月18日,龙川县公安局依法对李谷英、黄建华、钟远芳三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他们进行继续侦查后,于2016年7月18日移送龙川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现该案已全部移送起诉至龙川县检察院。

对于受骗群众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能否追回被骗款。目前只有少部分人追回了“上线”曾提取的几千元“抽头”费用,大部分人没有收到一分钱的退款。

对此,龙川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召开协调会,讨论已追回的部分赃款如何退还给受骗群众,具体有关事宜还在进行中,现在只追回200多万赃款,此案剩余的钱很难再追回。被骗群众有的被骗得多,有的被骗得少,钱如何分配也是一个很头痛的问题。●南方日报记者 宋超 发自河源龙川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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