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4日讯近日,银监局网站公布的“保银监罚[2014]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地址等问题,被保定银监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
网络配图
保定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被处罚当事人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王涛。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项显示,该单位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地址及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将分支机构终止营业。
对此,保定银监分局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整。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