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决定对195家出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的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
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195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74家、境外生产企业54家、境外出口商67家。
2016-11-07 13:59 贵阳晚报
来源标题:195家企业出现 进口食品不良记录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决定对195家出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的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
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195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74家、境外生产企业54家、境外出口商6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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