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温银监罚决字〔20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显示,因滥用贷款资金,兴业银行温州分行被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处以70万元罚款。
据悉,兴业银行温州分行法定代表人是金建珞。兴业银行温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贷款资金回流转定期存单,质押再贷款后,资金被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的相关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