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开远光灯?罚你盯着看1分钟 9成网友“怒赞”的深圳交警违法了吗

2016-11-03 08:58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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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都有在路上被乱开远光灯的司机气到吐血的经历……被“闪瞎双眼”的那一刻,你是否曾盼望“正义使者”从天而降?

现在,“正义使者”真的来了。前天晚上,深圳交警用“体验式执法”整治乱开远光灯,凡是被查到的司机,要坐在车前对着远光灯一分钟,此举赢得了几乎所有网友的叫好。然而,昨天检察日报官方微博却发文,指出深圳交警涉嫌违法。

自己开的灯,含着泪也得看

乱开远光灯,近千司机被“罚看”

前天晚上,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整体治乱开远光灯,查到就坐这把“绿椅子”好好验一分钟!

晚上8点左右,一辆满载乘客的大巴,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执法交警拦下。

“我感觉道路照明不是很好,所以就开了,也没注意会不会影响其他车辆。”司机许先生表示。为了配合远光灯的高度,执法交警搬了一个凳子让许先生坐在车辆前,体验了几十秒钟远光灯的危害,“你看,是不是感觉特别刺眼?”许先生称“是”。随后,交警详细耐心地讲解了灯光的使用方法和路段,并开出300元记1分的罚单。

当晚8点10分,车主邓先生也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交警拦下。

“我犯错了,用灯的习惯不是很好,担心看不清楚路上的情况。”邓先生告诉交警,自己开车两年多,在高速路上也遇到过很多次对向车道开远光灯闪到自己的情况,“我很讨厌别人这种行为,但今天的确是犯了错误。”

深圳当地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半个小时后发现,有8名司机因为乱开远光灯被抓。大多数司机表示,自己知道不能乱使用远光灯,对于自己为何违法却避而不谈。

昨天,深圳交警再次发布消息,称一共用“体验式执法”教育处罚乱用远光灯违法932宗。

科普>>

会车开远光,对向司机会瞬间致盲

扬子晚报讯(记者郭一鹏)南京交管人士介绍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主要有四大危害: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远光灯会让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易引发事故;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对向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易误操作;当对向车道上的车开了远光灯,与自己会车时,自己视线就会严重受到影响,有可能会“以牙还牙”,甚至因此引发事故。

这还没完

深圳交警多个措施

皆成全国舆论热点

“罚看”并不是深圳交警的发明,此前湖南交警已经用了这种办法整治乱开远光灯。不过,依然有媒体认为,深圳交警是“勤政”的代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他们都干了什么。

●划出多乘员车道

今年8月,深圳在全国“尝鲜”,在路上专门划出条车道,只有载了客(含司机2人或以上)的车才可以走(如图),单人驾车不能走。违法被抓拍到,每次罚300元。

这就是多乘员车道,意在鼓励市民环保出行,要么拼车要么干脆别开车。

●强制拉链式通行

很多路口堵车,不少时候就是两侧车辆互不相让。去年12月,深圳推行“拉链式通行”。在车流量大或道路变窄的路口,要求两侧车辆交替前行(像拉链缝合那样左一个右一个),不让隔壁车道和抢道会被罚(如图)。

有观点认为,拉链式通行强制驾驶者相互礼让,对于提高一个城市司机的整体素质非常有用。

●抓拍路口“冲绿灯”

今年9月,深圳在21个路口抓拍“冲绿灯”。所谓冲绿灯,就是前方路口车多时,虽然绿灯亮起,但往前开会导致进一步堵塞(如图)。这时如果前行,就当作“冲灯”处理,要罚款。为此,深圳交警升级了设备,即便在绿灯状态下也可以实施抓拍。

罚看之争

公安部同行和9成网友都支持

昨天,深圳交警“罚看”远光灯的新闻传开后,同行纷纷表示支持。湖南交警总队官方微博写道:真是个好办法。“@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更是直白:看看你们干的好事儿!不少群众反映一分钟时间太短!

在新浪网的民意调查中,有超过97%的受访者称吃过远光灯的亏,高到91.9%的网民表示支持深圳交警的做法。

检察日报:司机打官司交警肯定输

一片叫好声中,检察日报官方微博唱起了“反调”,发文直指深圳交警涉嫌违法。

文章写到:解恨是非理性的情绪发泄,有效也不意味着正当。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对司机来说,二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不利后果,都是“法外处罚”。一旦有被“罚看”的司机以行政违法为由起诉,交警部门几乎肯定败诉。如果“罚看”对违法司机的视力造成伤害,麻烦就更大,可能涉及国家赔偿。

如果目前远光灯乱象是处罚不力所致,那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甚至把情节严重的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都没有问题,但前提是经过法律修改的正当程序,而不是令随口出。“开远光灯罚看一分钟”违法了,必须马上叫停。

本报追访:“罚看”在南京无法律支撑

南京交管局曾在微博上征集“最需要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乱用远光灯不出意外排名第一。

南京交管人士介绍说,在整治远光灯方面,南京并没有采用过深圳的做法,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时,有过查处后不罚款,而是要违法人站在路口指挥交通,或者让违法人发现下一个违法人的方法。

随后,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一名一线执勤交警。交警坦言,深圳的做法在南京比较难采用,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支撑,司机可能会投诉交警侵犯健康权。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郭一鹏

新华社说:符合法律精神但易引纠纷

昨天,新华视点官方微信也就此事发文。

文章指出,《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作为一种旨在促进违法驾驶人改正乱开远光灯行为的教育手段,罚看远光灯还是符合法律精神的。但交警也要注意,切莫让体验式处罚变成伤害式处罚,让司机一动不动地盯着灯看毕竟有损健康,如果警察的言行稍有不妥,很容易变成不文明执法。

对于质疑,昨天深圳交警在微博上回应称:此次是教育与处罚结合进行查处,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属自愿,不强制。随后,民警现场为司机讲解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最后罚300元记1分。

特别提醒>>

碰到“极品”,千万别和他对射

什么情况下不能开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对向来车150米内时;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

对向来车开远光灯怎么办:眼睛看前方道路右侧的边缘处,同时放慢车速或靠边停车。也可远近光变换提醒对方,如果对方依然不自觉,不要立即开启远光灯“对攻”,这样更危险。

后面的车开远光灯怎么办:直到完全确认某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躲开后面的强光。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郭一鹏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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