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费用挪用学平险保费 人保寿险阜阳中支和两名高管被罚款41万元

2016-11-02 11:1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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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阜阳保监罚〔2016〕1号行政处罚书,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阜阳中支”)和两名高管进行处罚,合计罚款41万元。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页截图

日前,阜阳保监分局对人保寿险阜阳中支涉嫌违法经营一案进行了调查。经查,人保寿险阜阳中支2015年开展秋季学平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挪用学平险保费,造成大量学平险业务未能及时承保。第二是,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用套取资金用于补足被挪用的保险费。人保寿险阜阳中支时任总经理薛守富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时任总经理徐友连对上述第2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当事人徐友连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认为对上述第2项行为其个人无主观故意,应属公司行为,请求免于处罚。阜阳保监分局审核后认为,上述第2项行为发生在徐友连任人保寿险阜阳中支主要负责人期间,其本人知晓并客观上实施了上述第2项行为,应对该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阜阳保监分局对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人保寿险阜阳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人保寿险阜阳中支被责令停止接受学平险新业务1年并罚款35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薛守富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徐友连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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