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日讯 10月31日全国股转公司披露公告称,对利昌科技及主办券商湘财证券采取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利昌科技于2016年9月8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但利昌科技未向股转公司提交关于暂停股票转让的业务申请,也未向湘财证券抄送上述业务申请。公告称,湘财证券未对利昌科技进行正确的业务指导,事先审核了利昌科技的停牌公告,但在未收到公司发送的《重组暂停转让申请表》情况下仍披露上述公告。
公告显示,由于违反有关公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利昌科技、湘财证券分别采取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相关人员于11月4日1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股转公司接受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利昌科技于2016年5月27日登陆新三板,挂牌至今尚无交易。据半年报,利昌科技上半年完成营收1397.26万元,同比增长12.24%;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8万元,同比下滑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