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6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朝环保罚字[2016]481号行政处罚书,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常营店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资料显示,受处罚单位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常营店,登记单位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常通路1号院1号楼5F-10,负责人姓名徐陈晨。经查,2016年8月1日,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常营店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就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认为,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常营店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的行为,违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