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刘在新区工作一年多了,如今又交了女朋友,因此父母考虑让小刘购房。由于手头钱有限,小刘和父母商量买一套二手房,但在咨询中介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小刘父母从中介那里了解到了一套房源,中介工作人员一直称此房所处地段房价不断上涨,并时不时给他们打电话告知“又涨价了”等,导致小刘和父母动了心并以中介所报价格交了定金。可是刚购房没几天,小刘就从同事那里了解到,他购房的地段涨价幅度并不大,而且房子本身的价格比他购买的要低不少。小刘有种被骗的感觉,不知道中介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说法:住建部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了明确界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均属于不当经营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中介故意哄抬房价,那么该中介就属于经营不当。栏目记者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