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0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遭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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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2015年度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江苏爱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9,514.50 万元,关联方江阴市仁利德贸易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000.0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