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4日讯 日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向北京万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予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
京文执罚(2016)第301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万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9月19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互联网视听服务,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千龙网记者发现,北京万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是星期五台球网(简称FRI.TV)的运营公司。据了解,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未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