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跨省运毒 辩称为“钓”大毒贩

2016-10-11 08:42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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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傅某伙同宋某从广东购买毒品,打算运回北京贩卖赚钱。在回京途中,马某叫来司机赵某接应,企图蒙混过关。不过民警早已掌握几人行踪,一举将其抓获归案。昨天上午,马某、傅某、赵某及毒品上家扈某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

购毒回京被抓获

据公诉机关指控,女子马某和傅某共同预谋,前往广东买毒品运回北京后向他人出售。去年4月18日,二人伙同宋某赶往广东东莞,4月21日,马某及傅某以6万元的价格向扈某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1998.95克。

一天后,马某、傅某和宋某携带毒品驾车返京。途中,马某指使赵某于当日下午2时,驾车到天津武清京津高速白古屯服务区接应傅某、宋某另行返京。后马某携带毒品单独驾车行至通州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车内藏匿的1998.95克毒品及随身携带的10.66克毒品均被当场起获。赵某驾车搭载傅某、宋某行至台湖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归案。6月5日,扈某也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检方在调查该案时,发现马某还曾于2014年在其出租房被公安机关查获,民警从房内及马某车中起获冰毒34包,共计245.75克。起获麻古26片,共计2.35克。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傅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扈某贩卖毒品数量大、赵某运输毒品数量大,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马某、傅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追究扈某的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

受审自称为立功

昨天上午,马某、赵某、傅某、扈某4名涉案人员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马某称自己并未贩卖毒品。“我确实从那边把毒品运过来了,可我没卖给别人,我以前也不知道运输毒品是犯罪。”

记者了解到,马某不仅贩毒,而且自己也沾染上了毒品。“那时候我刚生完孩子,产后有些忧郁,一来二去就吸了毒。”马某说,自己是名单亲母亲,孩子刚刚3岁,平时自己做拉土方的生意,钱就用来买毒品。早在2014年,马某在家吸毒时被民警抓获。后来因为怀有身孕办理了取保候审。马某称,后来其曾协助过公安机关抓获过多名毒贩,因此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对于本次从广东运毒回京,马某也辩称是为了立功。“我是为了协助公安抓更大的毒贩。”马某说。

除马某不认罪外,其余三人也不认同公诉机关的指控。“我就是去单纯接人的,我不知道他们的事儿。”赵某称其对此事不知情。而扈某和傅某则分别称自己只是中间人,也未从马某购买毒品过程中获利。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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