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车位出问题 房子能退吗?

2016-10-04 15:52 滨海时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送车位出问题 房子能退吗?

网友“开心就好”半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该开发商称购房即送车位一个,在办理购房手续签订合同后,“开心就好”看到了赠送的地下停车位。然而在后面办理停车位产权手续时房管部门却提出质疑,称“开心就好”的这个停车位是属于小区人防工程之内的,类似这种情况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开心就好”因此有了想要“退房”的想法,不知道以车位不能办手续为由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是否可以?

解释:消费者是看到开发商宣传买房送车位后才购买的房产。在购房后才得知车位不能办理相关手续,说明开发商在宣传方面存在问题,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因此“开心就好”可以以此为由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说法:《合同法》第52条中有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8条也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见“开心就好”不但可以要求撤销购房合同,还可向开发商要求相应的损失赔偿。时报记者 张玮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张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