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违规被罚110万 两名高管遭连带处罚

2016-09-27 15:1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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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27日讯 9月26日,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连发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亚银行成都分行和两名高管的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处罚,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被罚110万元;符江川被罚30万元,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陈学峰被罚20万元,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川银监罚字〔20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金融票据;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2016年8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川银监罚字〔20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符江川在担任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助理和副行长期间,对该行违规放贷、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金融票据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以及该行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8月25日,四川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30万元人民币,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

川银监罚字〔2016〕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学峰在担任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对该行违规放贷、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金融票据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以及该行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8月25日,四川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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