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印发的《贵州省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包括《贵州省旅游景区门票、交通运输服务及景区相关服务明码标价指南》、《贵州省旅游景区餐饮业明码标价指南》、《贵州省旅游景区住宿业明码标价指南》及《贵州省旅游景区商品明码标价指南》四个指南。
《贵州省旅游景区餐饮业明码标价指南》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实行“餐前消费确认”,顾客点餐后,将菜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在点菜单上,现场交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方下单上菜,同时将消费联交给消费者。结算时,按点菜单上的价格结算。
餐饮业应当明码标价或价格公示。需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应事先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鲜活商品如时令鲜菜、水产品等应使用价目牌,标示内容包括品名、价格等。不得采用“面议”等模糊标示。
《贵州省旅游景区住宿业明码标价指南》规定,客房价格应在前台明码标价,标示内容为:客房类型、计价单位等。设置押金的,应标明押金数额,房费是否含早餐应予以标示。线上销售也应按上述内容公示。周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