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3日讯 9月13日盘后,致善生物披露公告称,于2015年7月和9月发生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告显示,经主办券商兴业证券核查及公司自查发现,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阁妹妹李保华于2015年7月21日因个人资金需求向公司借款5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份发行所募集的3080万元募集资金。
致善生物称,此次拆借的募集资金已经于2015年7月28日全部归还公司,占用时间较短,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对公司经营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9 月,致善生物制定并发布了《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致善生物发现此次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要求,属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致善生物称,对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