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3日讯 9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因妨碍监督检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薛辉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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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此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期间,当事人在明知姚某等18人并未实际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临时编制了上述18人的劳务合同并向检查人员提供,干扰监督检查。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聘用协议、情况说明、谈话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经查,你对下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据介绍,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被处罚人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依据《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监管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