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收“旷课罚款” 不交钱不让注册?

2016-09-07 11:17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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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有学生在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发帖爆料称,开学前该学校辅导员向学生收取上学期的“旷课罚款”,并表示不交罚款不予报到注册。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长沙市教育局的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3名学生的投诉,目前教育局正就此事进行调查。南方职业学院的学生则向北青报记者透露,学校领导知悉此事后已经要求该辅导员归还罚款。

9月6日下午,一名自称是长沙南方职业学院的学生在网络端发帖称,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要求旷课的同学交罚款。“不交就开除,或不予报到,罚金高到七八百,甚至一千多,他(辅导员)带的五个班都是这样。” 从该学生提供的截图可以看出,辅导员邓中和(化名)在名为“2014市场营销二班”的QQ群上发布通知要求学生在9月3日和4日报到的时候,除了缴纳新学期的学杂费外,还“必须向生活委员交清上学期违纪罚款”,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并且指出如果逾期不报到的同学也每天罚款40元。

北青报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该学校的一名学生,他表示“系主任和邓老师找我们了,不让我们把事情搞大 ”,所以他不愿透露太多的细节,但是网络爆出的帖子内容都是真实的,目前因为校领导的介入,辅导员已经将收取的罚款都退给了学生,但学校并没有对邓中和做出任何的处罚措施,“他还在正常上班”。另外一名学生也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这种旷课罚款的现象只出现在邓老师所管的班级,学校其他班级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9月6日下午,长沙市教育局负责学生投诉的阳光服务中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透露,截至目前已经有3名学生投诉了长沙南方职业学院的辅导员邓老师私自收取旷课罚款的事,“学生投诉说这个老师教的五个班都是旷一节课罚款5元,大部分学生每个人被罚了800元以上,老师收取的罚金总计达到一万多元。”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长沙市教育局已经着手调查此事,预计15个工作日后会告知调查结果。

关于教师向旷课学生罚款一事的合法性,北青报记者咨询了京都律所的常莎律师。常律师表示,罚款是对学生财产权的处分,因此只有法律赋予相应罚款权的单位才有权依法作出执法决定,而且罚款要首先得到物价部门的核准。而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不具有罚款资格,所以教师也不能随便罚学生的钱。此事件中,老师的罚款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将罚款所得如数归还。同时,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学生可就教师罚款的行为向当地教育局投诉,要求对该教师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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