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道路运输业、煤矿等3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

2016-09-06 11: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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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6日讯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5日消息,日前,安监总局发布关于今年以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48人。重特大事故总体下降,但8月份重大事故高发。

根据通报,2016年1月1日-8月28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数量、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同比减少3起、170人,分别下降11.5%和32.8%。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2起、177人,分别下降66.7%和83.5%。23起重特大事故中,1-7月发生17起,每月发生2-3起,但8月份以来发生6起,占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

从行业分布看,道路运输业、煤矿、水上等3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占总量的73.9%。道路运输业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5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煤矿发生6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水上发生5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1.7%。

通报显示,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发生时段较为集中。0-6时水上重大事故发生4起,占水上重大事故总量的80.0%;16-17时工矿商贸重大事故发生4起,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总量的33.3%;21-22时大客车重大事故共发生2起,占道路运输业重特大事故的33.3%,且均为单方事故;周六、周日大客车事故共发生3起,占道路运输业重特大事故的50.0%。湖南郴州市宜章县“6·26”特别重大客车起火事故也发生在周日。

通报还显示,今年以来,全国17个地区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其中,湖南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6个地区均有重大事故发生。

通报指出,上述情况表明,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固,安全发展理念不强,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同时也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存有漏洞、应急处置不当、未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发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牢牢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高预防能力,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并严肃事故查处,充分发挥警戒作用。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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