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64个绿色食品产品标志使用权被撤销

2016-09-04 09:40 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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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长春农博园举行绿色食品监管信息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8月,该中心检查了全国46个城市或地区的146个各类市(商)场,根据检查结果共撤销了64个绿色食品产品标志使用权,整改不规范用标125例,发现假冒产品32个,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案件107件,协查案件9件。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随着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基层政府和企业发展绿色食品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绿色食品企业已发展到10306家,产品24671个。

“绿色食品是‘产出来’也是‘管出来’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平表示,多年来,农业部组织制定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操作规程、投入品使用准则、产品检测标准和标志标签使用规范等近130个系列标准,2012年又颁布了新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绿色食品质量监管全程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行政职能。(记者袁达)

责任编辑:李孟鹏(QN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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