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庄家骄龙资管想跑?净利翻倍240亿市值蒸发

2016-09-02 08:33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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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广汽集团庄家骄龙资管想跑?净利翻倍240亿市值蒸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日前,上海证券报发表的一篇报道质疑广汽集团被骄龙资管坐庄。报道称,“骄龙系”买卖广汽集团所用资金,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资管计划融资取得。报道还称与骄龙资管有关的六大资管产品合计持有的广汽集团股份规模已达到22551.73万股。而根据前述计算结果可知,广汽集团实际可交易A股规模仅为3.62亿股,骄龙资管旗下产品已掌控广汽集团可流通筹码的六成以上,两相对比足见“骄龙系”控盘局面之稳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报道于8月15日早间发布,而广汽集团股价自8月12日收盘至9月1日收盘,期间跌幅达14.56%,市值蒸发240亿。

此后,上交所对广汽集团发布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相关情况。对此,广汽集团回复称,已向骄龙资管核实问询问题,骄龙资管与疑似“控盘”的六家资管计划没有关系,与魏兆琪、王云两名自然人股东无任何关系。同时,广汽确认公司高层与骄龙资管无利益关系。骄龙资管也表示,骄龙资管产品不是骄龙资管发行,而是由不同的基金公司分别发行。在证监会8月19日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目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有关情况将根据规定适时发布。

此外,在上交所的问询函中,骄龙资管自然人股东王云被点名。资料显示,骄龙资管为王德亮和张本共同发起成立,在中核钛白的股东榜上,王德亮、张本王云都曾出现过。而中核钛白最近被媒体曝光与骄龙资管存在“交叉买股”问题。有分析称,暂不论“交叉买股”的表象背后是否有更深层次的利益勾兑,仅看中核钛白将资金交由骄龙资管打理,同时“骄龙系”资金又持续买卖中核钛白股票的事实,就足以令外界联想到,如此运作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嫌疑。

骄龙资管坐庄广汽集团?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骄龙系”买卖广汽集团所用资金,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资管计划融资取得。

公开资料显示,广汽集团总股本为64.35亿股,其中,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持有约39.13亿股(含港股),占总股本的60.80%,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进一步来看,广汽集团上述股本构成中,A股规模为42.22亿股;H股份额为22.13亿股。而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所持A股股份即达到37.05亿股,占上市公司A股股本的比例高达87.76%。此外,万向集团公司也持有广汽集团1.55亿股A股(长期持有),占A股股本的3.67%。由此计算可得,广汽集团实际可流通A股仅为其A股比重的8.57%,即实际可交易A股规模仅为3.62亿股,不足其总股本的6%。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骄龙资管旗下的资管产品共计八个,且绝大部分都买入过广汽集团股票。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位列广汽集团股东榜的“骄龙系”产品包括中信建投浦江之星、骄龙1号、骄龙2号、骄龙3号、骄龙68号、中信建投金星一号等共六只。其中,骄龙1号备案日期最早,是在去年的5月8日;而最晚的一个则是金星一号,于去年11月2日备案。

也就是说,上述六只产品是在半年之内先后完成备案,这半年又恰好是“骄龙系”收拢筹码,逐步实现控盘广汽集团的半年。与此同时,上述六只产品还均为分级产品,也就是带有杠杆,起始资金规模则从3亿元到15亿元不等,合计起始资金规模为40.5亿元。

明细来看,骄龙资管建仓广汽集团始于2015年二季度,并且是三个资管产品同时出击,足见其“来势汹汹”。广汽集团2015年半年报显示,截至去年6月末,骄龙3号、骄龙1号、骄龙2号资管计划分别持有广汽集团A股1748.22万股、1685.93万股和1638.45万股,分列上市公司第七、第八、第九大股东。

有备而来的“骄龙系”资金随后又在去年第三季度加大了买入力度。除上述三大资管产品联袂加仓外,骄龙资管旗下的中信建投浦江之星(2015年9月备案)、骄龙68号(2015年7月备案)也在成立后快速进场吸筹,至去年9月末分别持有广汽集团3663.30万股、2667.66万股,买入力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尽管整体持股规模已不小,但由于广汽集团总股本高达64.35亿股,因此“骄龙系”所购股份并未触及5%的举牌线。

此后,在去年第四季度,“骄龙系”旗下资管产品开始进行内部调仓。其中,中信建投浦江之星在第四季度进一步增持了3947.60万股,持股规模增至7610.90万股,骄龙2号亦小幅增持数万股;相比之下,骄龙3号等其他三个资管产品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减持。

而在今年一季度,上述五款资管产品的持股规模基本未有太大的变动,不过骄龙资管又调集来了新的买入力量,即由A股公司中核钛白作为劣后出资方设立的金星一号。截至一季度末,金星一号持有2221.85万股广汽集团,位列股东榜第十。

至此,与骄龙资管有关的六大资管产品合计持有的广汽集团股份规模已达到22551.73万股。而根据前述计算结果可知,广汽集团实际可交易A股规模仅为3.62亿股,骄龙资管旗下产品已掌控广汽集团可流通筹码的六成以上,两相对比足见“骄龙系”控盘局面之稳固。

中核钛白与骄龙资管“交叉买股”

据时代周报报道,2014年12月24日,王德亮和张本共同发起成立骄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王德亮出资9000万元,张本出资1000万元,骄龙系由此诞生。骄龙系瞄准的第一个猎物是上市公司中核钛白。中核钛白最近被媒体曝光与骄龙资管存在“交叉买股”问题。

中核钛白在2015年11月公告,出资2.99亿元通过金星一号资管计划进行不高于2:1的杠杆式投资,引起市场瞩目。而其聘用的投资顾问即为骄龙资管,金星一号则为骁龙资管旗下产品。

事实上,在聘任骄龙资管之前,王德亮与张本早已开始介入炒作中核钛白。王德亮以自然人身份于2014年末现身中核钛白十大流通股东,持股398.04万股;在去年一季度消失于十大股东后,中核钛白2015年半年报中,王德亮再次现身,持股增至522.92万股。

2015年第三季度,王德亮再次消失,不过骄龙资本旗下浦江之星资管计划则出现在十大流通股东第八位,持股806.08万股;今年上半年浦江之星资管计划消失,取而代之的张本持有中核钛白3.54%股份,位列第三大股东。

这种变戏法式的股东频繁进出也被外界质疑为是否存在内部交易的问题,为此中核钛白于8月15日开市起紧急停牌。

8月18日,中核钛白回应称,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买卖中核钛白股票的行为。与报道中所提及的骄龙资管、中信建投浦江之星资管计划、骄龙资管创始人股东王德亮和张本、骄龙资管现任股东王宇涵、自然人王云不存在关联关系或除关联关系以外的其他任何关系,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暂不论“交叉买股”的表象背后是否有更深层次的利益勾兑,仅看中核钛白将资金交由骄龙资管打理,同时“骄龙系”资金又持续买卖中核钛白股票的事实,就足以令外界联想到,如此运作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嫌疑。

证监会介入调查

据媒体报道,8月19日,中国证监会对“骄龙资管旗下资管产品控盘广汽集团”一事进行回复,称已开展调查。

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监管部门是否会介入调查骄龙资管系涉嫌操纵广汽集团股价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前期,证监会稽查部门已依法对‘广汽集团’股票异常交易开展调查,有关情况将根据规定适时发布。”

据中国网报道,8月15日晚间,广汽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有关媒体刊登了“庄股广汽”的报道,称公司实际可流通的A股疑似被骄龙资管控盘,公司于8月15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的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相关情况。

根据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向骄龙资管核实并披露:媒体报道涉及的骄龙资管产品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资管产品是否与公司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资管产品是否与曾出现在公司十大股东名单的自然人股东魏兆琪、王云、张本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骄龙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最新持股情况及其资金来源。

广汽集团:高层与骄龙资管无利益关系

据新京报报道,8月18日,广汽集团发布公告回应上交所问询函称,已向骄龙资管核实问询问题,骄龙资管与疑似“控盘”的六家资管计划没有关系,与魏兆琪、王云两名自然人股东无任何关系。同时,广汽确认公司高层与骄龙资管无利益关系。

公告称,骄龙资管作为投资顾问,没有被授予相关的表决权和决策权,不拥有对骄龙资管产品的决策权与控制权。公告以此对媒体质疑骄龙资管“控盘”予以否认,对于疑似一致行动人的自然人股东,骄龙资管以法律意义上并无控股,亲属及利益关系予以否认。“魏兆琪和王云与骄龙资管之间过去、现在不存在任何关系。骄龙资管未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票。”

此外,公告回答了对广汽集团与骄龙资管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的质疑。广汽集团称:“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骄龙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系;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骄龙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公告中称骄龙资管未参加过公司股东大会。

骄龙资管:资管产品独立发行

据证券时报报道,骄龙资管表示,骄龙资管产品不是骄龙资管发行,而是由不同的基金公司分别发行,骄龙资管仅为上述基金公司聘请的投资顾问,因此骄龙资管产品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骄龙资管曾以广汽集团股东的投资顾问之身份,提出对公司2016年中期分红的建议。

上述问询函显示,上交所要求广汽集团向骄龙资管核实并披露:媒体报道涉及的骄龙资管产品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资管产品是否与公司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骄龙资管回复称,经核查,媒体报道涉及的骄龙资管产品不是骄龙资管发行,系由不同的基金公司分别发行,每个资管产品各自独立运行,业务隔离。骄龙资管仅为上述基金公司聘请的投资顾问。经逐项对照,媒体报导提及的骄龙资管产品不存在上述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报道中提及的资管产品是由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由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每只产品分别建账,分别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完成估值、核算,是各自独立运作的产品。

另外,上交所要求骄龙资管补充披露上述资管产品是否与曾出现在公司十大股东名单的自然人股东魏兆琪、王云、张本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根据骄龙资管的回复,媒体报导提及的自然人魏兆琪和王云与骄龙资管之间过去、现在不存在任何关系。但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张本持有骄龙资管股份10%,占公司表决权的10%。2015年3月20日之前,张本为骄龙资管法定代表人。而在2015年11月2日,张本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转让给了王宇涵。

因此,骄龙资管认为,经查阅相关公开信息和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进行逐项对照,报道及问询函中提及的“魏兆琪、王云、张本”等人,不存在控制或决策骄龙资管产品的投资活动的身份或能力。骄龙资管产品的投资行为与三位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依其自由意志作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广汽集团中报净利大增 股价下跌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8月26日晚间,广汽集团发布2016年中期业绩报告,并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08元(含税)的中期现金股利。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广汽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4.29亿元,同比增长87.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1亿元,同比增长127.49%;基本每股收益0.62元。

此外,据广州日报报道,广汽集团于8月31日发布公告称,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股票期权总数由5662.60 万份调整为5602.42 万份。

广汽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16年8月30日,该公司共有曾业辉、祝尚奇、李葆华、徐正军、夏成波、范建龙、李启程、文为、马树新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同时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60.18万份。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股票期权总数由5662.60 万份调整为5602.42 万份。

值得注意的是,在8月15日早间上海证券报质疑广汽集团被骄龙资管坐庄后,从8月12日收盘至9月1日收盘,广汽集团股价跌幅已达14.56%,市值蒸发240亿。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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