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天价鱼”事件 扬州宰杀生鲜需消费者签字

2016-09-01 11:05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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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扬州宰杀生鲜需消费者签字

为预防“天价鱼”事件发生,9月1日起,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开始执行明码标价新政,其中有关生鲜食品的销售服务将受到严格规范。

在海鲜、活鱼等生鲜食品消费中,过去常出现未经消费者完全确认,商家便将生鲜宰杀或制成食品,并以当时已默认等为理由强迫消费者买单的情形。对此,扬州市此次执行的明码标价新政特别规定,不得以视同消费者默认接受等方式,迫使消费者接受。商家销售生鲜食品,尤其是高档鱼、虾、海鲜等,一定要得到消费者签字确认,商家才可宰杀或进行烹饪。

该市规定,一旦由物价部门认定商家存在违规行为,商家必须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如果认定是价格欺诈,将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张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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