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4日讯 8月23日晚间,宝达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挂牌后,在2016年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尚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属于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宝达股份表示,公司提前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并将部分资金借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亦构成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宝达股份称,对于挂牌后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给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深表歉意,并称,公司对以上事项进行内部培训和整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沈胜利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吕彩平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潘建红女士出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