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应聘厨师遭拒 餐饮公司被判性别歧视赔2000元

2016-08-20 13:57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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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陈文报道:有志于从事厨师行业的广州女孩高晓(化名),在网上看到广州一家餐饮公司发布的招牌厨房学徒的广告后,应聘遭拒,酒楼前台前台人员直接告诉她“公司规定厨房不招女工”等,高晓为此将这家餐饮公司及招聘信息的发布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构成性别歧视,判决连带赔偿高晓精神损失2000元。高晓及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该案今天(8月19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但未作出终审裁判。

一审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查明,高晓于2015年6月2日取得中式烹饪师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同月28日,高晓在“58同城”网站上看到被告广东惠某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厨房学徒的广告,该广告中并无明确性别要求,指定面试地点包括被告广州市越秀区名某某鱼翅海鲜大酒楼处。

次日,高晓前往被告广州市越秀区名某某鱼翅海鲜大酒楼应聘,填写了入职申请表,但该酒楼未对其进行面试。该酒楼称当时因厨房学徒一职已经招满,故没有安排高晓面试。

然而,高晓于2015年7月在“58同城”网站上再次看到被告广东惠某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同一岗位的招聘广告,遂申请广州公证处对该招聘网页进行公证。该公证处作出的公证书显示,该广告的招聘主体为被告广东惠某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的职位为配菜/打荷(招8人),任职资格及其他条件载明“1、男性,18-25岁……”

高晓据此认为两被告侵犯了其平等就业权,起诉要求两被告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连带赔偿因应聘产生的交通费电话费损失共21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0800元。

法庭上,被告广州市越秀区名某某鱼翅海鲜大酒楼确认上述广告由其委托被告广东惠某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高晓提交的录像显示,在名某某鱼翅海鲜大酒楼处,前台人员多次陈述“公司规定厨房不招女工,即便具备厨师证也不行”等。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从被告发布的招聘内容看,原告应聘的工作强度并未达到不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范围。现实生活中,女性在家庭里也完全可以胜任厨房工作。两被告直接以原告的性别为由多次拒绝其应聘,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利,均构成性别歧视,属于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指出,本案中,原告主张因两被告就业歧视的行为导致其心情低落、自信心受挫等,但原告的这一陈述属于主观性描述,即便真实存在,也与原告自身的承受能力有关,未能完全反映侵权结果和程度;原告提交的交通费等票据亦不能证明与本案有关。一审法院酌定判决由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责任编辑:李孟鹏(QN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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