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流量超额未提醒,消费者可以拒付吗?保修期内,家电维修上门费该不该收呢……昨日,省消保委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入住酒店被打扰退还部分房费
8月16日凌晨4点,郭先生在某快捷酒店入住了一间价格为每日118元的客房,早上8点钟还在沉睡的郭先生就被酒店楼上吵闹的装修声给吵醒,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休息,于是郭先生找到酒店,要求酒店给换房,否则就付50元房费其余房费退还自己并退房。然而酒店方面却要求郭先生给100元房费才给退房,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于是,郭先生打电话到消保委希望消保委出面帮助自己解决这件事情,消保委接到郭先生反映的情况后,首先和酒店方面核实了此事,并告知酒店方面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入住酒店希望有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属于正当要求,酒店因为装修打扰了郭先生的休息,给郭先生造成影响,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希望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好此事。
最终,经消保委从中调解,郭先生给酒店70元作为房费,其余已付的48元退还给郭先生。
流量超额未提醒投诉获赔
近日,消费者付某投诉称,7月18日上午因小孩玩其手机,估计手机中毒了,导致在1个多小时内套餐6GB流量跑完且加扣了1500MB的收费流量,多扣流量费用468.51元,因手机话费余额不足,某通信运营商直接扣费停机。付某认为某通信运营商没有提醒也没有后台限制,不合理,要求某通信运营商退还超额的流量费。某通信运营商以人为操作,正常收费,不予处理,双方发生纠纷。
消保委接到付某的投诉后立即开展走访调查,经查付某投诉属实。消保委联系到某通信运营商客服主任,该客服主任承认超额流量未提醒属服务短板,但认为超额流量费是消费者付某小孩上网超时产生且手机中毒,付某也有一定的过错。消保委调解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告知义务。在消保委二次调解下,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诉人某通信运营商同意返还投诉人付某实际额外流量费462.55元。对此调解结果,消费者付某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