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用12-18个月去商品房库存

2016-08-16 11:31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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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8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辽宁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李方喜表示,辽宁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将进一步缩短,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将控制在12-18个月以内。

《实施意见》中明确,全省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将控制在12-18个月以内,商品房增量控制在合理规模,基本建立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李方喜表示,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库存明显下降,商品房销售额增长了2%。“去房产库存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通过出台买房、贷款、租房等优惠政策,积极促进去房地产库存。

在去库存上,主要采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打通货币化去库存转换通道、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置业、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优化房屋供应结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等措施。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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