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桂林灵川县支行邹修兵违规遭警告处罚

2016-08-11 11: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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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11日讯 8月10日,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桂林银监分局发布〔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工商银行桂林灵川县支行的邹修兵进行处罚,邹修兵遭到警告处罚。

桂林银监罚决字〔2016〕3号显示,工商银行灵川县支行违规办理保理业务,邹修兵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2016年7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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