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8日讯 8月5日,嘉尚传媒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于当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称,成都嘉尚传媒于2015年10月23日、2016年1月14日分别两次将1700万公司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给公司员工王媛的形式,将资金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笑童使用,构成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5年12月公司回收1000万元占用资金和7万元利息,2016年2月公司收回700万元占用资金和2万余元利息。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对其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嘉尚传媒表示,公司会根据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发生,并及时向四川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