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0万元没还 拿假房产证“抵押”

2016-08-04 19:18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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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来一本假的房产证,并将其抵押给他人。近日,东湖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黄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1年9月份的一天,黄某打电话联系制售假证者,要求制作一本所有人为黄某妻子的假房产证。2012年9月,黄某与万某等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李某等人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因到期无法归还欠款,黄某将那本假房产证给了李某当做抵押。其后,李某发现房产证是假的,进而报警,黄某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刘永波 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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