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民买房当新房 哪知楼下“冒出”垃圾站

2016-08-04 10:19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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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买房当新房 哪知楼下“冒出”垃圾站

“原本打算买来做新房,快交房了才发现楼下正在修垃圾库,据说有200多平米。”自贡市民何先生称,其购买的君豪御园小区5号楼旁正在修建一个垃圾库,足有200平米且离住房楼很近,“买房的时候从没听说过,感觉自己被欺骗了。”

对此,君豪御园开发商表示,垃圾转运站是通过了规划审批的。考虑到业主们的意见,已于7月30日停工,“目前我们正积极与政府、社区等对接,并逐一打电话给业主征求意见。如果没有得到2/3以上业主同意,垃圾转运站将改用做乒乓球室。”

准备买来做新房结果紧挨着垃圾库

“如果当时知道楼下有个垃圾库,我绝对不会买这里。”何先生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他是2015年12月买的房,花了30多万元,“当时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根本没有提过垃圾库的事情,他们的展板、沙盘上也没有相应标注。”

本来打算今年12月收房的何先生现在很是心烦,原本想把这里当做新房结婚用的。

何先生认为,垃圾库建在楼下,堆放的垃圾不仅影响环境,还会引来苍蝇、老鼠肆虐,“早晚的时候,货车来转运垃圾还会很吵,噪音污染。小区后门规划有一个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建起后,里面的垃圾肯定也是堆到这里。”

跟何先生的经历类似,同样购买了该小区5号楼的代女士说,若不是上周去看房发现在施工,她还一直蒙在鼓里。7月30日,代女士以及其他获知此事的业主们相互沟通,找到了开发商协商,“他们给的答复是,让我们回去等,说正在协调解决。”代女士表示,如果无法满足她取消垃圾库的诉求,她将考虑拒绝收房。

8月2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前往位于沿滩新城时代大道与锦城大道的交汇处的君豪御园小区。在其小区5、6号楼之间有一座高5米多的建筑,主体已经浇筑,但仍搭着钢架,尚未完工,现场未见到工人施工。

正征求业主意见或将改用做乒乓球室

8月2日中午,记者在君豪御园售房部见到了一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她表示,垃圾转运站确实是建在小区红线内,但这是经过了规划审批,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建筑。该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一张君豪御园小区的工程图纸,显示报批时间为2014年7月,上面盖有规建等多个部门审批通过的鲜章。就在这张图纸的一角,其小区5、6栋之间明确标有一栋建筑。

该负责人说,这便是正在修建中的垃圾转运站,“通过规划的垃圾转运站只有100平米左右,并不是业主们说的200平米,而且距离两边的5、6号楼的距离都在5米以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既然垃圾转运站通过了审批,为何购房者却称不知情?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在销售房产的时候有对消费者介绍过,不存在隐瞒。当记者提出查看销售时向消费者展示的图纸或沙盘时,对方却称,目前房屋已经售完,沙盘已经撤掉,“而且沙盘也是按照比例缩小的,当时标注出来了也非常小、不显眼。”在其售房部内,记者注意到,里面仍摆放着一幅该小区的地下车位分布销售图,在其5、6号楼之间为空白,并无建筑。

当被问及业主们的诉求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垃圾转运站已经停止施工,他们已经联系了规建部门和社区协商解决此事,“目前我们正在逐个给所有小区业主打电话,征求他们对于修建垃圾转运站的意见,如果有超过2/3的业主反对,我们将依据流程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改规划,把它改建为乒乓球室。”

据该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3日中午,他们已经通过电话与200多户小区业主取得了联系,并就在小区内修建垃圾转运站进行了解释和意见征求。“目前来看,大多数业主都不同意修。此项征求意见工作还要继续进行下去。”

修建符合相关规定亦可按流程做修改

记者联系了自贡规建部门相关科室。一张姓负责人说,君豪御园小区垃圾转运站的修建是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并且按流程通过了规建部门的审批。

问及何会引起业主反对?该负责人表示,审批通过的时间远远早于该小区开盘销售的时间,所以不存在先销售、后审批修建的问题。估计是开发商怕影响楼盘销售,便在销售时告之不足,对消费者有所隐瞒,因而才会引起业主不满。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该垃圾转运站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修建,且对垃圾及时转运,做好密封和清洁工作,对居民的影响会非常低,“如果这么大一个小区没有垃圾转运站,小区内的垃圾该如何堆放处理?这才是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果小区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取消垃圾转运站的修建,开发商可以按照相关流程上报各相关部门进行修改。

律师说法隐瞒小区规划涉嫌违约

四川金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张平认为,如果该小区开发商有对购房者隐瞒垃圾转运站,便是一种违约行为,业主可以诉诸法律来维权。

那购房者能否据此要求退房?张平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在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故意隐瞒房产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消费者可要求最高双倍返还购房款,且确认合同无效,撤销解除合同。

张平说,如果以上情形均不存在,那便要探究签约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邀约是否进入合同,如果合同中有不得修建垃圾转运站的特殊约定,此视为个性化约定,有违仍可行上述双倍赔偿。如合约均不涉及则非根本违约,不得解除合同,开发商仍须承担违约责任,“因垃圾转运站的报建环评竣工验收合格修建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购房者对自己房屋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若购房者以此作为退房理由,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张平表示,如果垃圾库的修建造成房屋价值缩水,变相贬值影响了购房者的房产价值,产生了房价差,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据此同时提出赔偿诉求。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兰江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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