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严重失职 可以解雇吗?

2016-08-03 16:17 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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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怀孕女职工严重失职 可以解雇吗

市民卫女士:我妹妹是一家公司会计,不久前在工作中出现了一点儿失误,虽然没有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但是由于会计岗位的重要性,单位想给她调岗。公司的领导警告说,如果调岗后再出错的话就开除她。现在,我妹妹怀孕请了病假,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能与她解除劳动关系?

内蒙古蒙元律师事务所魏权律师:法律对于女性员工,尤其是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女员工是有特殊保护的。但是保护不等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可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作者: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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