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农村商业银行隐瞒重要事实被罚款20万元

2016-08-02 10:3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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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8月1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酒银监罚决【201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处罚,罚款20万元。

资料显示,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正祥,2016年7月22日,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红山、西峰、屯升分理处升格核准事项时隐瞒重要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监会酒泉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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