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1日讯 8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消息,公布了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第二阶段结果,超过7800家既未提交法律意见书也未在协会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资料显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公告》要求,2016年8月1日,第二阶段有超过7800家既未提交法律意见书也未在协会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自8月1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已不再公示被注销机构的登记信息。若加上2016年5月1日第一阶段被注销机构以及期间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构,《公告》实施以来,累计超过1万家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强调,两个阶段的注销工作将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提高私募基金行业机构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保障合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对行业发展起到“扶优限劣”的作用。协会重申,依据《公告》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不是对相关机构的自律处分。《公告》实施以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一直按规定正常开展,相关工作从未停止或暂停。被注销登记的机构若有真实业务需要,可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公告》的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为便利被注销机构查阅其登记的历史信息,自注销之日起的6个月内,被注销机构仍可通过注销之前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用户端,查询及下载本机构的相关申请材料。
此外,针对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记,且在2016年8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申请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正在办理过程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适当顺延办理时间,并将公示办理状态。协会郑重提醒相关机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尽快完成登记备案工作,针对无法满足《公告》相关要求的机构,协会将于2016年底前予以注销。
目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公示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超过1.6万家,其中《公告》发布后新登记机构超过800家,机构登记的质量显著提高。在所有登记机构中,已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超过1.2万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超过4万只,认缴规模约7.8万亿,实缴规模约6.5万亿。按照《公告》要求,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将被注销。协会特别提醒相关机构登记后做好及时展业的筹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