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多变,航班延误成常事,而就在这个时候,交通运输部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下子让舆论炸开了锅。根据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规定的出台让很多人错愕,有专家认为这是符合“国际惯例”,有航空公司表示是否按照规定实施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多家航空公司并未对此发表评论,以免刺激乘客。
规定实施后,只有在由于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旅客才能享受到免费的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以下三种情况下旅客才能享受免费食宿服务: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2.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3.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网友对此基本上是一边倒的批评。很多网友都表达同一个观点:你因为天气原因延误我买单,我要是因为天气原因延误没赶上飞机你能买单吗?有网友表示,关键问题还是航空管制不透明所形成的无法界定,有时候天气明明好好的,但是航空公司却说航班因为天气原因延误了,肯定不会有人相信,因为航空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果由第三方机构来决定,乘客或许能够接受。也有网友认为,《规定》中的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应该详细区分,极端不宜飞行天气是不可抗力,乘客相关费用自理情有可原,但是相关条款应该能让消费者信服。
实际上,很难责怪乘客因为航班延误而生气,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所乘坐的航班其实很有可能当天已经执飞了好几个航段,尤其是晚上的航班,很有可能白天已经飞了四五趟。有的人上午就接到消息,说晚上的航班因天气原因已被取消,天气好好的,怎么就取消了?怎么上午就断定晚上的航班取消呢?实际上,他所乘坐的航班,很有可能是前序航班因为天气原因取消,这样一来,改飞机的后续航段很有可能都取消了。同理,延误也是一样,前序航班延误,后续航班将有极大的延误风险。
问题是,后续航班因为前序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应不应该获得赔偿?这个问题,还没看到很明确的答案。而除了这些问题需要很详细地划定责任外,笔者认为,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都有很大的责任,那就是信息不够透明以及信息及时传达不力。笔者前段时间出差,看着航旅纵横显示,前序航班已经延误了两个小时,所以不慌不忙赶去机场,后来到了机场才发现,航空公司另外调配飞机,前序航班改由沈阳飞广州了,差一点就误机。而这实际上反映的问题是,如果航空公司能够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乘客,比如说提前告诉乘客所乘坐的航班前序航班是哪一班,在登机前五个小时,每隔半个小时更新一次信息,一方面可以让乘客迅速掌握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机场集聚延误乘客的压力。
航空公司的服务远远谈不上达到可以执行“国际惯例”的地步,不能一边想要执行“国际惯例”,一边继续不透明,一边继续达不到服务标准。蔡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