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旺锅巴大肠菌群超标 山西食药监公布5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6-07-26 15:3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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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6日讯 7月25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信息,公布了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其中,运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迈得旺锅巴、大同市南郊区康佳食品厂生产的日本豆腐、山西裕盛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头肉等5批次样品被检出不合格。

资料显示,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抽检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罐头、蛋制品、食用油等13大类食品98批次样品。其中5批次不合格项目如下:

1.大同市南郊区康佳食品厂生产的日本豆腐(生产日期/批号:2016/5/1)中菌落总数超标。

2.山西裕盛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头肉(生产日期/批号:2016/3/14)中检出苯甲酸(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3.山西大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荞凉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4/24)中菌落总数超标。

4.晋中市闵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泰国香米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5/9)中菌落总数超标。

5.运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迈得旺锅巴(生产日期/批号:2016/5/2)中大肠菌群超标。

公开资料显示,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本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此外,苯甲酸为食品添加剂,起防腐作用,可用在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肉及肉制品企业存在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苯甲酸的现象,据分析,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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