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不少学生开始接触实习,有些是想找机会得到锻炼好在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还有一些则是因为学校硬性规定。为了获取实习证明,不少学生开始挖空心思想办法。最近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称,在某宝上可以买到“实习证明”,甚至连公章都可以加盖。那么这种情况下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呢?今天的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为大家解析。
事件回顾
6月初,将要从某大学毕业的学生张林(化名)在学校的要求下开始寻找单位实习,而且学校要求学生的实习经历与成绩直接跟学生的毕业挂钩。但是张林的父母要求张林报考研究生,张林忙着准备研究生考试根本没有时间参与实习。为了有时间复习,同时也不被学校追究不实习的责任,张林在同学的推荐下,到某网站上花钱购买了一张“实习证明”,卖家称证明上不仅可以加盖公章,如果加价还可以保证公司“回访不露馅”。然而张林的“证明”最终被学校发现是假的,他因此受到了处罚。
疑问一
如果学生购买假 “实习证明”的行为被发现,
学校或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罚?
律师解答: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买、使用假证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如果涉嫌使用假证进行诈骗等行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代开实习证明是造假行为,买卖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校一旦发现学生实习证明是假的,可以通过延迟发放、收回或注销毕业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而如果学生因为提供的假实习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发现,这种欺骗行为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即便在合同期,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张林在网上购买假证明的行为本身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学校一旦发现张林购买假证明以达到毕业的目的,可以追究张林的责任。同样如果张林办理假证明后,用假实习证明去用人单位参与岗位竞聘,属于提供了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签署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疑问二
给学生开具“假实习证明”的行为是否触犯了
相关法律?购买假证明者又将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解答: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印章,如情形严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上售卖“假实习证明”的店家扰乱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可对其进行罚款或拘留。案例中,网店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
另外,大学生知假买假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