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召回为何“中外有别”?

2016-07-16 14:07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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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外企召回为何“中外有别”?

外企在华召回内外有别的例子很多,宜家只是其中之一。尚不健全的召回制度,仍有差距的产品质量标准,都在一定程度上妨碍消费者维权。

7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上通报:日前,经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16年7月12日起在中国市场上召回1999年至2016年期间销售的马尔姆等系列抽屉柜。据该公司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受影响的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数量共计166万余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抽屉柜如果没有被恰当地固定到墙上时,可能会发生因柜子倾倒从而导致儿童死亡或受伤的危险。6月29日凌晨,宜家宣布召回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3560万件抽屉柜,包括马尔姆(Malm)系列、汉尼斯(Hemnes)和库伦(Kullen)系列等超过100款产品。根据宜家此前发布的召回声明称,这些抽屉柜已至少夺去6名孩子的生命、给36名孩子造成了伤害,宜家也接到了82份事故报告。

但上述产品在中国此前却不被宜家召回,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顿时将宜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上不少评论指责宜家召回标准中外不一、有歧视中国消费者的嫌疑。对此,宜家方面称,召回范围不包括中国市场,是因为该系列产品符合中国标准,并不存在歧视。

宜家的解释,并非信口雌黄。美国有关行业标准明确要求:(柜体)不固定在墙上时也必须不能倾倒。虽然并非强制性,但在行业标准中被明确规定出来。而中国的相关标准对此没有要求。对此,有网友以调侃的方式写道:“宜家召回中外有别,标准:都是我的错咯!”

外资企业在华召回内外有别的例子很多,宜家只是其中之一。据媒体报道,强生公司从2005年以来的51次产品召回事件中,有48次将中国排除在外,被称为“中国式召回”。而只要检索一番,便很容易发现,这些外资企业在解释为何不在中国召回的原因时,大多提到了“标准”:召回的产品符合中国的标准,因此不必召回。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必须以高标准防止召回“双重标准”。

针对外资企业召回内外有别的事件,我觉得有一段话写得很好,说到了点子上:“客观说国内尚不健全的召回制度,仍有差距的产品质量标准,都在一定程度上妨碍消费者维权;显得软弱的执法力度,过于低廉的违法成本,也在某种程度上‘宽容’外企责任。这次宜家的‘看人下菜碟’,也部分是因为国标与美标有落差。”

召回是生产商针对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无偿从消费者手中回收产品,消除潜在风险的制度,这是全球处理安全风险隐患的共用手段。外企召回中外有别应该受到舆论批判,而一些企业明明发现自家的产品出现安全隐患,却因害怕带来负面影响或是严重损失而拒绝召回,这类企业更应该被谴责。一系列召回事件,给国内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在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健全商品的召回制度,并完善召回后续赔偿等配套措施。

同时,我们应该明白,召回是一种正常现象,我们要肯定召回制度建立的正面作用,这是一个公司敢于负责的行为,也有利于公司的风险控制。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企业的召回,不要一听“召回”就闻之色变。事实上,“可能存在缺陷”不代表一定危及健康,社会应形成鼓励企业发出风险预警和进行预防性召回的氛围,这才是对消费者利益最大化。而对进行召回的企业不够理性的“完全拒绝”,会让一些企业产生畏惧心理,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能瞒则瞒”,从而造成更大的负面后果。赵兵辉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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