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互掐到底谁违约?万科乐恒判还2亿定金

2016-07-15 15:07 广州日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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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三家都违约 万科乐恒判还2亿定金

南海万科广场曾被视为万科试水佛山商业地产的首个项目,不过在其开业一年后,便卷入到“官非”当中。佛山两家本地公司将万科注资公司万科乐恒告上了法庭,认为万科乐恒擅自更改包括南海万科广场在内的涉案建筑的规划,要求返还2亿定金及1.76亿元的巨额赔偿,而万科乐恒则认为对方违约在先,提出反诉要求没收2亿定金。记者昨日了解到,本周三双方当事人均收到了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履行《预约合同》的过程中,均存在违约的情况,并判决解除合同,万科乐恒返还2亿定金。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艺明

万科乐恒:

两公司逾期支付款项,

违约!

VS

澳盈、乐意:

万科乐恒变更设计面积,违约!

回顾:

南海万科广场惹“官非”

万科乐恒与合作伙伴互告

去年12月10日,佛山中院对两原告佛山市澳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澳盈公司”)与佛山市乐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乐意公司”)状告佛山市南海区万科乐恒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万科乐恒”)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两原告是合作关系的两家公司,而万科乐恒则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的注资公司。

澳盈公司和乐意公司方面表示,2012年4月23日,该两家公司与万科乐恒公司签署《佛山金域国际商业综合体及部分底层商业预约股权转让合同》(下称《预约合同》)。《预约合同》主要约定,万科乐恒公司以独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向两原告转让位于南海桂城的金域国际项目一栋商业综合体(南海万科广场,41000㎡)以及部分住宅楼底层商业(30000㎡),转让总价为人民币8.8亿元,定金为人民币2亿元。

澳盈公司和乐意公司称,合同签订后,两公司分别出资1亿元,依约分期支付了万科乐恒定金2亿元。目前,整个项目的商业建筑已竣工交付使用。

不过,万科乐恒在诸多方面违约,存在包括擅自改变规则,私自出租等情况。澳盈公司于去年7月30日正式向其发函要求解约。两原告向佛山中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万科乐恒向两原告返还已付定金人民币2亿元,赔偿定金损失1.76亿元。

万科乐恒随即提出了反诉,他们认为澳盈公司及乐意公司没有依约支付余款,向法院请求解除预约合同并没收两原告2亿元定金。今年2月24日,佛山中院就万科乐恒的反诉请求进行了第二次审理。

原告遭“打脸”:

逾期支付构成违约

关于万科乐恒主张澳盈公司和乐意公司存在迟延支付《预付合同》约定款项的违约行为,法院认为,根据《预约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澳盈公司和乐意公司应于2012年4月底、7月上旬、10月上旬、12月底分别向被告支付履约定金5000万元,合共2亿元。但是,从两原告支付定金的时间来看,多笔定金的支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迟延,其中应于2012年12月底支付的5000万元定金,两原告直到2013年4月和5月才予以支付,逾期超过60日。

另外,《预约合同》还约定澳盈公司和乐意公司应于案涉标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并不晚于2013年12月20日前支付余款的90%,但两原告一直未予支付,两原告逾期支付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万科乐恒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被告遭“打脸”:

设计与约定不符严重违约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在第一条中对案涉标的物业的范围、用途和面积作了明确的约定,并在合同附件《该标的平面图(示意)》中以红色虚线框对案涉标的物业所在区域作了明确指示。经对照,可确定《预约合同》中所约定的案涉标的物业中商业综合体部分现位于已竣工的万科金域国际花园10座1幢、2幢裙楼及地下室(即南海万科广场),而住宅底层商业部分则位于已竣工的万科金域国际花园3座1幢、2幢和4座1幢、2幢。

法院指出,《预约合同》明确约定,案涉标的物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变更须经澳盈公司和乐意公司同意并书面确认。但是,根据该物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面积测绘报告显示,相对应的建筑面积与《预约合同》中的约定有较大出入。而且万科乐恒未能举证证明对该变更获得两原告同意和书面确认,因此,两原告主张万科乐恒严重违约有事实根据。

一审:

解除合同万科乐恒返还2亿定金

佛山中院指出,由于澳盈公司、乐意公司以及万科乐恒在履行《预约合同》的过程,均存在足以使对方获得合同解除权的违约行为,因两原告于2015年7月30日已发函告知万科乐恒解除合同,万科乐恒亦于次日收到该函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预约合同》已于2015年7月31日已解除,法院对此予以确定。

同时,由于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故澳盈公司、乐意公司要求万科乐恒赔偿1.76亿元定金损失等,以及万科乐恒要求没收澳盈公司、乐意公司已支付的定金的请求,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预约合同》解除,万科乐恒应向澳盈公司及乐意公司返还定金2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澳盈公司及乐意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和万科乐恒的反诉请求,法院均予以驳回。

据了解,该案已于本周三送达双方当事人,澳盈公司、乐意公司方面已明确表示不上诉,暂未知万科乐恒的上诉意向。

新闻追踪

上次报道索引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版次:A18《佛山新闻》

题目:《万科乐恒遭索赔3.76亿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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