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生活在渔村,未到法定年龄“结婚”再正常不过,最小的14岁就当了妈妈,个别30岁就成了奶奶或者外婆……记者在海南临高县等地的渔村调查发现,部分少女未婚早孕早育现象普遍。一些“少女妈妈”婚后面临分娩安全风险,生育后分居现象也越来越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今年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少女”,倡导投资于少女的健康和教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然而,一些地方的陋习却留下很大隐患。
16岁女孩准备生二胎
16岁的潘虹已有5个月身孕,她一手拿着电视遥控器不时地换台寻找着自己喜欢的娱乐节目,另一只手则轻轻拍打着后背上哇哇大哭不到两岁的女儿。
她17岁的丈夫跟随公公下船做工,她和不到40岁的婆婆在家带孩子。她这样描述自己的一天:“吃饭,喂孩子,看电视,喂孩子……”在潘虹看来,16岁已有二胎并不“稀奇”。这是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调楼镇大多数渔村孩子身上正在发生的故事。
记者随后前往临高县人民医院采访,几经周折得到了该院妇产科的产妇原始记录。从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在县人民医院生育的16岁以下未成年产妇有20例,相当于每月有两三个未成年产妇。其中,14岁的产妇有5名,15岁的产妇有6名。最小的产妇是新盈镇头咀村的桂某,她的出生日期是2001年10月10日,2015年生小孩时还未满14岁。
只能通过罚款教育
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渔民眼中,“少女妈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们有着共同的成因:多为半留守少年、受习俗影响,部分早恋后奉子成婚。
传统陋习,早婚早孕成习俗。多位渔民告诉记者,渔民出海风险大,需要提早“传宗接代”,早婚早孕已成为多年来的习俗。新盈镇中学一位教师介绍,有的渔民小孩在学校上学,家长就跑到学校门口来观察女学生,看中了就上门去定娃娃亲。“姑娘就那么多,晚了好姑娘都被别人挑走了。”一位渔民说。
以罚代管,法律意识淡薄。临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政府部门也曾努力宣传相关法律,但效果甚微。“大多时候只能通过罚款教育”。
海南律师协会会长廖辉认为,早婚早育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危害:违反婚姻法规定,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一旦怀孕,不利于胎儿发育也不利于母体健康;缩短了人口增长周期、早婚者年龄较小不能很好地处理家庭矛盾,为家庭不稳定和社会矛盾埋下隐患。
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施耀忠认为,对于这些渔村早婚现象,尽管父母是始作俑者,但从法制部门来说,婚姻法宣传不到位;从教育部门来说,教育管理不够灵活变通;从妇联来说,妇女维权没做好;还有乡镇干部怠慢等问题。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