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吃早饭、抽烟 开车时这些事不能再干了

2016-07-12 10:36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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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打电话、吃早饭、抽烟开车时这些事不能再干了

打电话、吃早饭、抽烟……开车时这些坏习惯你是否有呢?合肥晚报、合肥都市网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合肥已处理一千余起类似交通违法。而在11日记者跟随交警部门现场执法过程中,仅仅半个小时,就在高架桥上查获6名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的司机。

7月11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交警高架桥大队二中队民警来到马鞍山路高架桥南二环下桥口,正值早高峰尾期的这里车流量很大,加之不少车辆需要在此变道下桥,使得这里尤其繁忙。

车流中,一辆本地牌照的奥迪轿车以大约20码的速度缓缓前进,司机一手手握方向盘,一手拿着电话。看到交警示意,他有些茫然地放下手机,缓缓将车靠到一旁。

“开车过程中不能手持使用、拨打电话。”直到听到交警的解释,司机才明白自己被拦下的原因,“我看这边车多,速度比较慢,正好电话来了,顺手就接了。”奥迪司机告诉记者。

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交警先后又拦下5名司机,虽然执法记录仪并没有拍摄下他们在车内到底使用手机在干什么,但无一例外都是在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在对这些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交警放行了这些司机。“按照规定是要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但今天主要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交警高架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何春阳告诉记者。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车辆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不得有吸烟、饮食、穿着拖鞋、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手机信息、观看电视、视频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于违反者,交警部门可依法给予100元、记2分的处罚。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处罚此类违法行为1230起。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对于此类交通违法的查处主要是通过交警现场使用执法随录仪或相机拍摄,未来将更多地通过高清探头拍摄取证。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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