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发病身亡 酒店延误治疗赔20万

2016-07-12 08:29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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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客人发病身亡 酒店延误治疗赔20万

张先生来京出差入住酒店期间突然晕倒在地,在其他客人帮助下被酒店工作人员扶到大堂休息,但情况并未好转,开始呕吐。40分钟后,保安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医,几天后张先生因脑出血不幸身亡。因认为自发病至送医的近一小时,工作人员都未采取相应措施,为此家属将酒店诉至法院。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海淀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家属最终获赔20万元。

张先生家属诉称,2014年10月,张先生入住该酒店。10月2日,张先生在酒店门口站立不稳倒地昏迷,酒店工作人员到门口查看后未予理睬,后其他客人发现后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这才将张先生扶到大堂沙发处。张先生坐在大堂期间不断咳嗽呕吐,工作人员仍未采取任何措施,40分钟后才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并将张先生送往医院。几天后,张先生在医院死亡,死因为脑出血。家属认为,张先生自发病到酒店工作人员报警之间近1小时内,酒店工作人员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期,直接导致此前身体非常健康的张先生死亡,故要求酒店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余万元。

酒店辩称,其为快捷酒店,对客人没有特别的照顾义务。张先生是自身患病死亡,其病症不是普通人可以识别的情况,且在发现张先生身体不适后,酒店员工对他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不应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作为酒店的客人,独自在酒店内发生身体不适,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后未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40余分钟后才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给其治疗造成一定延误,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由法院根据酒店在此事件中的过错程度予以酌定。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张先生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作者: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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