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7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因2015年存在虚列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会议费行为,被罚款25万元。同时,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业达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华安财险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经理杨亚男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5日,黑龙江保监局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华安财险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华安财险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2015年存在虚列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会议费行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询问笔录、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业达、华安财险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经理杨亚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华安财险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改正,决定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业达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华安财险海富康城营销服务部经理杨亚男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保监局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