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各地银监分局公布了各地银行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六月份一共公布了343张罚单。大众网记者梳理发现,枣庄公布了47张罚单,大部分罚单均因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金融许可证处以警告处罚。枣庄银行因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罚款50万元。
在山东各地披露的银行罚单数量中,枣庄公布了47张罚单,位居山东各地第一位。其中,枣庄银行因“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枣庄监管分局对枣庄银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区市分支行、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枣庄市台儿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等因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金融许可证,违反《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国银监会枣庄监管分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本次公布343张罚单,是自去年4月份银监会修订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以来,首次大规模公布银行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