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涂明明 图
近日,南昌地铁执法人员在八一馆站至师大南路站区间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车厢内散发宣传单页,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男子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并进行宣传教育。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地铁站及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摆摊设点、散发传单或携带宠物家禽等,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可处以20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南昌地铁执法大队前期工作以宣贯教育为主,经过近半年的广泛宣传,直至近日,才对违法者开出首张罚单。地铁执法大队在今后巡查中,仍将劝导为主,对违反《条例》的各类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