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抢红包逐渐成为逢年过节必备的娱乐游戏,大家图的就是喜庆、高兴。可当发红包、抢红包有了“抽头”和“奖池”,它就成了变相的赌博。年轻的小吴就因为抢红包变得负债累累,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6月30日,市公安局通报:南川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3·08”利用互联网聚众赌博案,打掉QQ红包赌博群1个,抓获群主、庄家等犯罪嫌疑人8名,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参赌人员则是来自全国26个省市的1700余人。
案例
他输光积蓄,还负债1万
23岁的小吴是一名技术工人,从乡下到城里打工已经一年多,他和妻子租住在县城一个6平方米的小屋里。父母在老家帮着带孩子,小两口除开日常的吃穿用,每月还能剩3000多元。小两口计划,再过个三五年,攒钱回到镇上开个小店。
工作之余,小吴爱上网、玩手机。今年3月,小吴认识了网友“帅帅”。在“帅帅”的邀请下,他加入一个叫“天之娱乐总群”的QQ群参与赌博,而帅帅是其中一个庄家。三个月的时间里,小吴不仅输掉1万多元的积蓄,还瞒着家人向朋友借款1万元,很快也输光了。
当民警找到小吴时,其妻子还很诧异,没见到丈夫去过赌场,只是见他天天抱着手机抢红包,这也能是赌博?
“刚开始,我只是玩5元、10元的小额下注,赢了1000多元。”尝到甜头的小吴越赌越大。可是后来却越输越多,小吴心里也隐隐有些担心,他告诉自己赢回本钱就不玩了,哪知根本无法自拔。
小吴是怎么进行赌博的呢?他加入的QQ群“天之娱乐总群”就是“赌博场所”。
真相
庄家月盈利均在万元以上
今年3月,腾讯公司接到网友举报,QQ群“天之娱乐总群”组织人员发红包赌博,此线索上报给公安部后,公安部指定重庆市公安局专案侦办此案,专案指挥部设在南川区公安分局。民警经过两个月缜密的侦查,终于在5月底将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天之娱乐总群”的群主叫“森林的虎”,本名姓冷。去年7月,冷某偶然进入一个QQ红包赌博群,认识了“逍遥”、“琼少”两名网友。经过几个月的练手,他发现QQ群里当庄赌博很赚钱,便琢磨着自己建个群开赌。三人一拍即合,去年9月,冷某建起“天之娱乐总群”。
在这个群里,冷某沿用从其他群里学回来的赌博规则。开赌前,庄家向群主私发红包取得庄家资格。随后庄家在群里宣布下注资格,参赌人员可通过QQ私聊的方式给庄家发红包或转账进行下注,下注的内容可以是猜具体数值、大小、单双、豹子等,单次下注金额每人5元—1000元不等,根据下注的难度不一,赔率在2.2至15倍之间。冷某告诉民警,一般5分钟就能完成一局。
下注结束后,庄家把“1元”红包分为3个发在群里,以第二个抢到红包数额为开奖结果数字。如果玩家押中,庄家会对照着相应的赔率以发红包的方式返钱给玩家;反之,赌注归庄家所有。
“刚建群时,三人到别的赌博群拉人来玩,因为押注门槛低,赔付诚信,群里的人气渐渐旺起来。”冷某说,参赌人员最多时有1700多人,来自全国26个省市。群里还有自己的规矩,除了群主、庄家和管理员,参赌人员之间不能随意聊天,为了安抚失利者和聚集人气,冷某还另外建立“天之交流群”,专供每日输赢在200元以上的成员交流,群主还不定时发红包活跃气氛。
得知坐庄的收益颇丰,今年春节后,越来越多的玩家想要当庄,冷某便不再坐庄,只收取庄家的开盘费。之后,有6名网友轮流当庄组织赌博,每天从早上8点至晚上12点,每个庄家坐庄2小时。
“由于赌博赔率对庄家有利,庄家从未亏过钱。”庄家坐庄期间,月盈利均在万元以上。
特点
涉赌人员“90”后最多
专案民警介绍,QQ红包赌博属于新型网络犯罪,隐蔽性强,参赌人员人数多,流动性大,给调查取证、实施抓捕增加了难度。
为了科学确定该QQ群赌博规则、赌资金额、盈利状况等情况,专案组专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群的资金流水进行鉴定分析。“通过司法会计鉴定,该群设定的赌博规则对庄家有利,无论玩家怎样押注,庄家赢的概率都在60%以上,赔率越高、参赌人员越多、赌博时间越长,庄家胜算越大。”据统计,“天之娱乐总群”建群以来,赌资累计达3000多万元,每个庄家平均每月盈利上万元。
5月27日上午,专案组在广东、四川、山东、山西、湖北5个省市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群主、庄家等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在侦查中,民警根据QQ群“天之娱乐总群”的情况,又深挖出类似的QQ群11个,每个群参赌人员都在千人以上。
“由于网络红包赌博不受时空条件限制,参与成本低,赌博规则可复制等原因,近年来在互联网上迅速蔓延,涉案人员都很年轻。”以“天之娱乐总群”为例,8名犯罪嫌疑人中1名是“80后”,7名都是“90后”。参赌人员也是年轻人居多,80后、90后占了90%以上。
说法
类似“抢红包”涉嫌犯罪
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都属于“聚众赌博”。
“天之娱乐群”利用互联网进行QQ红包赌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该群群主、庄家涉嫌聚众赌博已被公安机关刑拘,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无论是线上的虚拟赌场还是线下的实体赌场,只要有人以营利为目的制定规则,组织多人下注、参与,就可能涉嫌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罪,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参赌人员为营利下注参赌也属违法行为,应受到处罚。希望曾经参与过赌博的人及时收手、回头是岸,没有参与过赌博的人认清界限、不越雷池。本报记者 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