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县联社时任理事长董善新违反规定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

2016-06-27 16:4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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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6月27日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6月27日发布了,安徽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05〕3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丰县联社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债券投资监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仍然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国债投资,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和上述文件要求。董善新时任长丰县联社理事长、主任,是对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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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对董善新作出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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