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天赔付的“高温险”你会买吗?

2016-06-27 11:40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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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炎夏到来,曾引发关注的“高温险”又上市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高温险”不再规定高温日必须累积到一定天数才给赔付,只要气温“超标”一天,投保人就可以索赔。

新版“高温险”再出江湖

日前,众安保险与苏宁保险联手推出“高温险”,凡购买苏宁保险延保(不限品类)的消费者,均可获赠,保期从7月1日到8月31日。

期间,只要消费者所在城市的温度高于或等于保险条款约定温度,就可享受3元/天的高温津贴,全国275个城市对应的起赔温度有所不同。

据了解,往年推出的“高温险”,要求气温在37℃及以上累计达到一定天数才可获赔,极低的赔付率引发了质疑。而今年条款变更为:只要高温出现一天,就赔付一天。以武汉为例,在保险期限内,若武汉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7℃,险企将通过微信自动向投保人发放每天3元的高温补贴。

记者查阅气象资料发现,去年7月和8月,武汉没有一天达到37℃。不少市民感慨:买的没有卖的精。

不能止于眼球效应

在国内,早在2013年,淘宝保险就推出了“赏月险”。不久前,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又推出了国内首款游园天气险“好心晴”,游客在游园当日若遭遇大雨,即可获得100元补偿,游园当日若气温高于等于37℃,可获得50元补偿。

其实,日本是最早推出天气保险的国家,最有代表性的是“樱花险”。保险公司和气象专家合作,预测当年日本各地樱花开放的时间,旅行社和客运公司据此日程推出赏樱服务。如果樱花开放的日期与保险公司预测的不一致,游客不能如期赏樱,可获得赔付。

保险业人士指出,单一的天气险,因为并未存在明显可保利益,营销未免止于“眼球效应”。天气险的玩法,只有与其他险种,如健康险、意外险等跨险种组合,比如为户外工作者提供健康保障、在发生皮肤癌等疾病的情况下由重疾险承保等,才能回归保险本义。□赵 杰(据6月22日《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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