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喝陌生人的奶茶 小心是新型毒品

2016-06-24 15:03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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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主题为“无毒青春,健康生活”。6月23日下午,南京鼓楼区宁海中学举行了一场“最好的我们”禁毒宣传主题班会。

活动现场,鼓楼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首先拿出了一张“奶茶”的照片,“同学们,这是一种看似平常的小包装茶叶,但其实里面装的是一种新型毒品。”

民警的话让大家大吃一惊,因为这种品牌的“奶茶”是在座的绝大多数人都接触过或者至少是见过的。

民警介绍说,这种“奶茶”新型毒品,味道非常香,如果冲进饮料里面喝,完全感觉不出是毒品。喝了之后就会兴奋出现幻觉,还会上瘾,危害跟****差不多。

在一块展板上看到,新型毒品“奶茶粉”呈白色粉末状,用条状奶茶袋包装,主要成分是氯胺酮、MDMA等多种成分,遇水即溶,即冲即饮,与各种饮品混合后,口味都不发生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

据民警介绍,“饮毒”工具简单,不受条件限制。但该类新型毒品与“摇头丸”相似,效果持续时间长,对吸毒人员更具诱惑,容易传播。

如此具有迷惑性的“毒品”,该如何防备和区分呢?民警进一步分析道,如果大家遇到一种看似奶茶,包装上标明“清新柠檬风味”等标识的饮品,一定要多留心。这种“奶茶”外观与普通小包装普通奶茶无异,但仔细观看,这些“奶茶”制作粗糙,上面没有基本成分和食用方法的说明。用手指捻摸,发现里面是均匀细致的粉末,而不是普通的茶叶,打开一包闻一下,有甜甜的味道。

“新型奶茶粉一般会出现在歌舞娱乐休闲场所里,所以大家在放松娱乐的时候,如果有人突然拿出奶茶包冲调并且要你喝下,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问个明白,以免误入歧途,遗憾终身!”民警提醒大家。

随后,民警又向学生们讲解了长得像苋菜一样的毒品“阿拉伯茶”、以“跳跳糖”“胶囊”“开心果”“浴盐”做伪装的各种新型毒品。毒品无害的样子与其所造成的危害让现场的学生们大吃一惊,初一学生小文就说:“以前觉得毒品离我们很遥远,没想到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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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上收毒资

****当水烟诱骗少年吸毒

金陵晚报讯(记者 陈菲 通讯员 高苑)昨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2015年度江苏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全面介绍了2013年至2015年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据统计,全省共有54家法院集中对134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23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包括死刑的有90人。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还公布了十起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包括重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病残人员利用特殊身体状况实施毒品犯罪案件,利用网络、快递贩卖毒品案件,欺骗、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并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吸毒引发的杀人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等,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彰显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低年龄、低收入等社会困难群体毒品犯罪现象突出。

2015年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无业人员及其他低收入、无固定职业群体占毒品犯罪人的绝大多数,很多毒品犯罪人都因难以谋生而走上犯罪道路。另外,女性及18岁到25岁的青年实施毒品犯罪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这些群体对毒品危害认识不足,加之谋生能力欠缺,难以抵御毒品犯罪的诱惑和侵袭,容易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特殊人群实施毒品犯罪情况也较为突出。孕妇、艾滋病人、晚期癌症病人及残疾人群贩毒问题日益严峻,这些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身体状况逃避监管及刑罚执行,由于对其羁押、收押存在法律和现实的障碍,这类人群贩运毒品愈演愈烈,一些毒品犯罪集团也往往利用这些特殊人群实施毒品犯罪活动,打击难度较大。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快递毒品 支付宝上收取毒资

2015年七八月间,被告人陈海翔采用在其建立的QQ群内发布贩卖毒品信息,然后通过快递邮寄毒品、支付宝转账支付毒资的方式,先后2次向魏银根贩卖毒品,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约11克。后陈海翔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住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92.09克。

今年4月6日,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海翔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克,又被查获甲基苯丙胺92.09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二 谎称水烟 毒贩诱骗少年吸毒

2013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单兴明在浦口一网吧内认识翁某某、刘某、林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后将三人带至一出租屋内,拿出冰壶和****,谎称是水烟,演示吸毒过程给三人看,并提供****给翁某某、刘某、林某某三人吸食。2013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人单兴明在出租屋、其家中及其女友租住处,多次容留翁某某、刘某、林某某、何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吸食****。2013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单兴明在浦口其女友租住的车库内向翁某某、刘某、何某某等人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贩卖0.2克****。

去年11月,浦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单兴明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案例三 吸毒致幻 女子亲手杀了女儿

张娟的丈夫因贩毒入狱后,由张娟独自抚养女儿小煊。张娟长期吸食毒品,导致自己曾多次出现幻觉,并因吸食毒品曾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4年8月11日,张娟骑电瓶车带小煊离开暂住地外出,行至海门市滨江街道大新村十组地段时,因产生幻觉,用绳子将女儿吊在鸡棚外的横梁上,致小煊死亡。

作案后,张娟独自骑电瓶车离开现场返回暂住地。归案后,张娟被发现怀孕,后自然流产。

去年6月,南通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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